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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杭州市202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5-02-26

    各有关单位:

    现将杭州市202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作用,积极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推动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课题申报分类

    杭州市2025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分应用对策类研究和基础理论类研究两个部分。

    应用对策类研究设《杭州市202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应用对策类规划课题指南》(详见附件),以指导该类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可据此确定申报选题,细化具体内容,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

    基础理论类研究不设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杭州建设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三、成果形式和结题要求

    申报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一般为研究报告,也可以为论文,其中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半年、论文为2年。申请结题的条件:研究报告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或被市级领导批示,或被区(县、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被市社科联(院)刊物《杭州社科成果》等录用刊发;论文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

    申报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为论文或专著,其中论文完成时限为2年,专著为3年。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须公开出版。

    为使立项课题能够顺利结题,申报者申报时注意上述两类课题的结题要求,并按规定填写最终成果形式。

    四、立项结题评审办法

    1.立项评审

    2025年课题全部为自筹经费课题(即全部为立项不资助课题)组织专家评审立项,不受理资助课题申报。申报者在填写申报表“是否同意转自筹经费课题”时,请选择“是”这一选择项进行申报。

    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和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应用对策类课题向《课题指南》指定选题倾斜。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综合研究,鼓励政府部门与科研单位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

    2.结题评审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在每年的5月和11月集中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并达到结题要求后提交结题申请,哲社办组织专家对课题结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于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成果形式为论文,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杭州市社科联(院)刊物《杭州社科成果》录用刊发并获市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

    3.资助课题追认

    课题结题成果如评审(或确定)为优秀的,则追认为资助课题并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每项1万元。如课题结题成果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则撤销立项。

    课题须在立项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结题。对未按时完成结题的资助课题,哲社办将按管理办法减少拨付资助经费。

    五、申报要求和相关程序

    1.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在哲社办网站(网址为:https://www.hzsk.org.cn)“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网上申报模块中填写相关申报数据并提交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报表电子文档下载并使用WPS软件编辑、打印后,送所在学院/部门审核

    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和市社科规划课题(包括基地课题、专项课题)未结题者,以及申报哲社办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省市合作”专项课题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立项资助的课题(包括各类基金项目、规划课题、人文社科项目、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项目、部门招标或委托课题等),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变换题目)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若事后查实,取消立项。

    申报者要如实填写数据表各项内容,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设计论证”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本人姓名、单位等个人相关背景信息。所填报的内容如弄虚作假或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查实,将通报所在单位,申报者列入学术不端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者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向科研部门或主管部门报送全部纸质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审核报送

    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各学院/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提高申报质量。请于20253月2711时前报送至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报送至科研部617室(纸质材料和网上填写内容务必一致),以完成成果形式申报课题的应附上成果2份。申报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或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

    2)电子材料:《2025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excel版和盖章扫描版)报送至科研部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玮珏

    话:0571-86613631

    箱:shkx@zcmu.edu.cn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3号楼617室


    附件下载:https://zyyoa.zcmu.edu.cn/zftal-zhbgpt-web/ggfw/tzgg/ckGgll.zf?layout=default&id=10174053045946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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