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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福,谢晓娜:释“醳”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4-12-30

文章名:释“醳”

作者:陈年福谢晓娜

发表刊物:殷都学刊

发表年份:2024

摘要:摘要:甲骨文“■”字从酉从彡,旧释纷纭,惟陈汉平释“醳”是正确的。其实“■”所从之“彡”乃“液”字初文,字形稍变而孳乳为“彡(肜)”。“彡(液)”在卜辞有消融、消弭义,即“液”的间接用义,而所谓“肜者,相寻不绝之意”,正来源于“液”之相续滴沥之形义。“■”之构形与甲骨文“易”字相似,皆从彡(液)得声,故可释为“醳”。“醳”本义指米麹化为酒液,在卜辞中的用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多用作祭祀动词,指用醇酒祭祀,一般用于酬神阶段;二是直接读为“释”,义为释放、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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