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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院 自设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 : 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院      作者 : 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院     时间 : 2023-09-04

    基地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院成立于2021年8月20日,12月16日成立学术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王琦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2022年8月5日,举行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院暨第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仪式。2023年3月8日,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院成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基地充分发挥浙江省一流学科和省优势特色专业中医学、中药学等学科资源,集中全国中医药文化、中医医史文献、中医药政策法规、中医药养生文化、中医药国际教育与对外交流研究的科研力量,开展中医药文化研究。现有核心研究人员56人,其中正高级科研人员16人,副高级科研人员18人,博士学位获得者38人。

          基地聚焦于中医药文化研究,主要有三个研究方向:一是中医药文化及医史研究(负责人朱德明),二是中医药政策法规研究(负责人黄文秀),三是中医药文献及养生文化研究(负责 人郑洪)。

          基地立足浙江,研究浙学,传承创新,加强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坚持多学科、多角度、多层次研究路径,统筹国内外的科研人才队伍,以“浙江中医药文化大讲堂”为常设学术传播平 台,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医大师王琦教授、中国中医科学院原院长曹洪欣研究员、国家中医药博物馆首任馆长杨荣臣教授、当今世界研究《本草纲目》第一人郑金生研究员、山东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王振国教授、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所长肖永芝研究员等15位当今国内最顶尖中医药文化研究专家亲临基地讲座,增加了浙江传统文化中的中医药文化内容,开启了国内首个分省研究中医药文化的先例,打造了传播浙江中医药文化的“重要窗口”,助力了中医药强省和健康浙江建设。

    基地负责人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黄文秀教授,首席专家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温成平教授,执行负责人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朱德明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中国工程院院士王琦教授担任,副主任由中国中医科学院原院长曹洪欣教授、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黄文秀教授、国家中医药博物馆首任馆长杨荣臣教授担任。


    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基地建设,经研究决定设立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院自设课题,由科研部、中医药文化研究院共同组织实施,现面向全国征集课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深刻瞩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切实问题,鼓励校内外科研人员深入探索中医药文化的理论内涵,引领中医药文化领域成果的不断涌现,进一步助推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与繁荣。

    二、选题方向

          2023年课题紧密围绕中医药文化与医史研究、中医药政策法规研究和中医药文献与养生文化研究等。申报指南供参考(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也可申报。

    2.申请课题应符合本项目选题方向(题目可自行设计),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研究重点突出,目标明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3.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基地课题。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

    1.申报时间:2023年9月4日至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电子版申报材料为:

    (1)《课题申报表》(附件2);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

    3.申报材料请打包压缩命名“课题名称+单位+负责人姓名”,发送至邮箱:shkx@zcmu.edu.cn

    4.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3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学院及基地签章的纸质申报材料至科研部。

    五、经费资助与经费管理

    1.本次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2万元左右。

    2.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60%,结题后再拨付40%。

    3.项目负责人对所负责的科研项目经费负有监管责任,应严格按照基地要求如实进行经费使用,并编制科研项目经费决算。

    六、结题要求

    1.成果的第一作者为课题负责人。

    2.成果在出版、发表时明确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院”字样。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不予认定。成果为学术论文,要求第一单位署名: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院,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不予认定。

    3.重点课题结题:鼓励以书稿结题。著作书稿(20万字以上)1部,或浙大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浙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一般课题结题: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4.课题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鉴定。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符合以下之一:①网络文章被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录用且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②文章发表在“三报一刊”且正文字数不少于1500 字的;③在国内权威期刊、SSCI(SCI)一区期刊或A&HCI收录期刊发表的研究成果,产生良好影响的。

    (2)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书稿完成率 80%以上,且签订出版合同。

    (3)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采纳转化为政策文件、法规、标准等推广应用,具有广泛影响、产生实际效应。

    (4)获得省级(含)以上社科规划课题立项。

    5.项目结题原则上不可延期,鼓励达到要求后提前结题。

    6.项目达到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要求,由基地推荐至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经评审后可被立项为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课题。

    7.获批立项的自设课题,纳入《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28号)统一管理。

    七、联系方式

    校科研部联系人:

    王玮珏  0571-86613631

    中医药文化研究院联系人:

    崔昶旭  0571-86658103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3号楼617室


    校科研部

       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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